我要怎麼定義誰是夥伴?誰是顧問?誰是員工?
別再把幫過你的人都當創辦人了
很多創業者初期都遇過這樣的情況:
有人幫你出主意、有人幫你找資源、有人幫你拉通路,
你覺得大家都對你很好,於是心一軟——
「不然你也算是我們的夥伴好了,給你一點股份。」
結果公司才剛開始跑,每個人對自己的定位都模糊,
有人覺得他是老闆之一,有人覺得他只是幫個忙,
最後搞到責任不清、分潤混亂、感情破裂。
別鬧了,創業不是交朋友,是組戰隊。
一開始,你就要清楚定義:誰是夥伴、誰是顧問、誰是員工。
這不是階級制度,而是責任制度 × 投入制度 × 承諾制度。
升維心法:用「承諾強度 × 承擔責任 × 可被替代性」定義角色
很多人把這三種人搞混,是因為用「感覺」來分,而不是用結構來定義。
12哥給你一套升維邏輯:
所以該怎麼判斷?
問你自己這三個問題就清楚了:
他願不願意為公司撐三年以上、共承風險?
他能不能獨當一面扛起某個核心部門?
他走了,公司會不會因此失速或停擺?
若三個都是「是」,他才是創辦夥伴級別。
只有一兩項,可能是顧問或重要員工,不該隨便送股份。
案例一:把顧問當夥伴,三個月後變成雷
阿邦剛創業時,有位資深業界前輩常給他很多意見,也介紹了不少人脈。
阿邦一感動,直接給了對方 10% 股份,視為共同創辦人。
結果三個月後,對方開始忙自己的事,幾乎沒再出力,
但因為持股在手,還常干涉內部決策、批評方向。
阿邦後悔不已:「我其實只是想感謝他,不是真的要一起做下去。現在連話都不敢講太重。」
這就是典型的錯誤分類。
顧問不是夥伴,不能拿「幫過你」來定義「共創責任」。
再說一次心法:每個角色都有價值,但價值不同、制度不同
夥伴是上船的人,顧問是岸上的導航,員工是划槳的隊員。
你不能讓岸上的人決定船的航向,
也不能讓划槳的隊員以為自己不用聽船長的指揮。
創業需要的是清楚的邊界與設計,而不是人情義氣。
案例二:Slack 團隊明確分工,避免內部混亂
Slack 創辦初期的團隊,除了創辦人 Stewart Butterfield,還有早期工程師、產品設計師、顧問與投資者。
他們做了一件關鍵的事:
所有進團隊者都要簽訂角色與責任說明文件(不是只有 offer)
對於顧問,明確定義合作期限、期望產出與報酬方式(現金或小比例 advisor shares)
對於創辦團隊(co-founder),則採用四年 vesting 的股份制度,配合關鍵目標與職能範疇。
結果就是:每個人都知道自己在這艘船上的「身份」是什麼,不會有人搞錯立場,也不會產生股份紛爭。
不是每個有幫忙過的人都該變股東,也不是每個早期加入的人都該稱夥伴。
逼問區:請你問自己,對這些人你真的分清楚了嗎?
他會不會每週參與決策與營運?
他對失敗有責任嗎?還是只想拿好處?
他會投入資源或全職嗎?還是兼著玩玩?
他有股權嗎?是贈與、投資、還是未來歸屬?
他離開時,會不會造成重大損失?
他是你的創意夥伴,還是你的專業外包?
他給的是想法,還是親手把事做出來?
他希望得到報酬,還是共創成果?
他對團隊文化與價值觀有共識嗎?
他是短期支持,還是長期信仰?
應用建議:用這三層分類法,幫每個角色找對位置
一、先畫三種角色的邊界
夥伴:需全職投入、有承諾、有共同創辦責任、有股份。
顧問:提供專業建議或資源,合作時長短不一,報酬為顧問費或少數股份。
員工:執行工作內容,依職務負責成果,領固定薪資或酬勞。
二、再用三項指標細部劃分
投入強度(全職/兼職/不定期)
價值貢獻(資源/技術/勞力/品牌/社群)
回報方式(股份/酬勞/獎金/合作案分潤)
三、對外說法與合約也要同步定義
不要嘴上說「我們一起創業」,但合約裡沒寫股份或角色。
也不要送股份卻沒風險條件,否則日後容易出現「名股無實責」的爛帳。
創業是個體系,不是人情遊戲。
每個角色的價值都值得尊重,但你要先設計出一個能讓他們待得舒服、走得長遠、各司其職的制度。
—— 12
有些路,我也走過;有些坑,我也踩過
希望這篇,能讓你多一點方向,少一點迷惘
升維商模 × 降維打擊
創業不再一人摸索
《12的創業智慧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