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國外合作時,雙方都想選擇自己國家做法律管轄,怎麼談?
阿霖的軟體公司要跟德國一家大企業簽技術授權合約。
合約談到「法律適用與管轄地」時,德國方堅持用德國法律、德國法院,阿霖則覺得在台灣打官司才方便。
雙方誰也不讓,差點因此破局。
最後請仲介律師協助,才找到折衷解法。
升維心法:管轄權不是面子問題,而是成本與可執行性問題
國際合約中,「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地」會直接影響勝算、成本、時間、可執行性。
但要讓雙方都退一步,通常有三種常見談法:
仲裁替代訴訟
用國際仲裁(如 ICC、SIAC、HKIAC)取代一方的法院,程序中立且多國承認仲裁裁決。
中立第三地
選擇雙方都能接受的第三國法律與仲裁地,例如新加坡、瑞士、香港。
分案管轄
技術與智慧財產爭議走一方法律,金錢與履約爭議走另一方,或依爭議金額決定管轄。
雙語雙法條款
合約用兩種語言與法律框架,同時約定衝突時以哪一版本為準。
案例故事一:仲裁機構化解管轄僵局
小婉的珠寶品牌與英國批發商合作,雙方都不願用對方法院。
最後採用「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仲裁,適用英國法律但在香港仲裁,既保留了英方熟悉的法律,也讓小婉在地理上更接近仲裁地。
再說一次心法
管轄權的選擇不是「誰贏誰輸」,而是要找到一個對雙方都能降低風險與成本的機制。
中立仲裁、第三地、分案管轄,都是國際商務裡常用的降溫手法。
案例故事二:蘋果與三星的全球專利戰
蘋果與三星在多國爆發專利訴訟,有的案件在美國審理,有的在韓國或歐洲,還有部分爭議透過國際仲裁解決。
這種「多地處理」雖然複雜,但確保了雙方在不同法律體系下都有談判籌碼。
逼問區
我的合作是否涉及跨國法律衝突?
如果對方堅持本國法院,我有沒有應對籌碼?
仲裁是否能滿足我對執行力與效率的需求?
有沒有雙方都能接受的第三地?
合約中是否明確區分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地?
我的律師是否熟悉對方國家的法律制度?
這筆合作金額與風險是否值得承擔跨國訴訟成本?
如果用雙語合約,哪個版本優先?
我是否了解仲裁費用與時程?
有沒有事先模擬過最糟糕的爭議處理情境?
應用建議
談判時先分析雙方對管轄地的核心關注(成本、熟悉度、執行力)。
提出中立仲裁或第三地作為折衷方案。
在合約中清楚區分「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地」。
重大合約交由熟悉國際商務的律師協助設計條款。
在簽約前評估仲裁與訴訟的成本、時程與執行可行性。
—— 12
有些路,我也走過;有些坑,我也踩過
希望這篇,能讓你多一點方向,少一點迷惘
升維商模 × 降維打擊
創業不再一人摸索
《12的創業智慧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