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智慧筆記

與國外合作時,雙方都想選擇自己國家做法律管轄,怎麼談?

與國外合作時,雙方都想選擇自己國家做法律管轄,怎麼談?

阿霖的軟體公司要跟德國一家大企業簽技術授權合約。
合約談到「法律適用與管轄地」時,德國方堅持用德國法律、德國法院,阿霖則覺得在台灣打官司才方便。
雙方誰也不讓,差點因此破局。
最後請仲介律師協助,才找到折衷解法。

 


 

升維心法:管轄權不是面子問題,而是成本與可執行性問題

國際合約中,「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地」會直接影響勝算、成本、時間、可執行性
但要讓雙方都退一步,通常有三種常見談法:

  1. 仲裁替代訴訟

    • 用國際仲裁(如 ICC、SIAC、HKIAC)取代一方的法院,程序中立且多國承認仲裁裁決。

  2. 中立第三地

    • 選擇雙方都能接受的第三國法律與仲裁地,例如新加坡、瑞士、香港。

  3. 分案管轄

    • 技術與智慧財產爭議走一方法律,金錢與履約爭議走另一方,或依爭議金額決定管轄。

  4. 雙語雙法條款

    • 合約用兩種語言與法律框架,同時約定衝突時以哪一版本為準。

 


 

案例故事一:仲裁機構化解管轄僵局

小婉的珠寶品牌與英國批發商合作,雙方都不願用對方法院。
最後採用「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仲裁,適用英國法律但在香港仲裁,既保留了英方熟悉的法律,也讓小婉在地理上更接近仲裁地。

 


 

再說一次心法

管轄權的選擇不是「誰贏誰輸」,而是要找到一個對雙方都能降低風險與成本的機制。
中立仲裁、第三地、分案管轄,都是國際商務裡常用的降溫手法。

 


 

案例故事二:蘋果與三星的全球專利戰

蘋果與三星在多國爆發專利訴訟,有的案件在美國審理,有的在韓國或歐洲,還有部分爭議透過國際仲裁解決。
這種「多地處理」雖然複雜,但確保了雙方在不同法律體系下都有談判籌碼。

 


 

逼問區

  1. 我的合作是否涉及跨國法律衝突?

  2. 如果對方堅持本國法院,我有沒有應對籌碼?

  3. 仲裁是否能滿足我對執行力與效率的需求?

  4. 有沒有雙方都能接受的第三地?

  5. 合約中是否明確區分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地?

  6. 我的律師是否熟悉對方國家的法律制度?

  7. 這筆合作金額與風險是否值得承擔跨國訴訟成本?

  8. 如果用雙語合約,哪個版本優先?

  9. 我是否了解仲裁費用與時程?

  10. 有沒有事先模擬過最糟糕的爭議處理情境?

 


 

應用建議

  1. 談判時先分析雙方對管轄地的核心關注(成本、熟悉度、執行力)。

  2. 提出中立仲裁或第三地作為折衷方案。

  3. 在合約中清楚區分「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地」。

  4. 重大合約交由熟悉國際商務的律師協助設計條款。

  5. 在簽約前評估仲裁與訴訟的成本、時程與執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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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路,我也走過;有些坑,我也踩過
希望這篇,能讓你多一點方向,少一點迷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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