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找的是共同創辦人,還是股東?這兩種有什麼差別?
你以為你找了一個夥伴,他以為他只是投資而已
阿哲最近要開一間以咖啡為主題的共學空間。
他找到一個朋友小翔,雙方一拍即合,小翔願意出錢,也想幫忙想課程、介紹資源。
一開始什麼都沒說清楚,兩人每天一起忙東忙西,阿哲也很感謝他,「真的像共同創辦人一樣。」
但開幕後,小翔就不太出現了,還說:「我只是股東啊,這些應該你主導,我就是看看報表。」
阿哲傻眼:「不是一起創的嗎?」
這就是很多創業初期最常見的模糊地帶——「共同創辦人」與「股東」的角色不清,會讓後面所有合作、責任、報酬、感情都出事。
升維心法:創辦人是角色,股東是身份,兩者本質完全不同
你要分清楚:
**共同創辦人(Co-founder)**是一種角色,表示「從零到一一起建構的人」,通常會參與策略、營運、產品等核心決策,對品牌與文化有共同承擔責任。
**股東(Shareholder)**是一種身份,只代表擁有公司股份,有權利分紅、參與股東會,不代表參與經營。
簡單說:
共同創辦人 ≠ 有股份
有股份 ≠ 一定是共同創辦人
兩者的差別,從「投入程度、角色責任、決策參與、報酬方式、心理期待」完全不同。
你要找的是打仗的人,還是贊助你打仗的人?
這題,沒想清楚,創業會很痛。
案例故事一:她以為找的是一起打拼的共同創辦人,結果對方只是當投資
小婷創辦親子教具品牌時,找了之前的主管一起加入。
她說:「她出錢,也很有經驗,還願意幫我看品牌設計,我們會一起討論、一起想方向,我一直把她當共同創辦人。」
但實際上,對方從來沒有離職,只是下班後偶爾幫忙,最後也沒太多投入。
公司成長後,小婷想釐清股份與權責時,對方竟說:「我只是投資啊,你是創辦人,不是我。」
這讓小婷陷入極度尷尬,也讓她明白:一開始沒說清楚角色,後面什麼都變模糊。
再說一次心法:共同創辦人是「起心動念+一起承擔」的夥伴,不是「有給意見」就算
有三個問題可以幫你判斷,對方到底是哪一種角色:
他是否參與從0到1的架構與執行?
他是否需要對組織、產品、市場負責任?
他是否能承擔創業初期的不穩定與風險?
如果這三題答案都是「是」,那他是共同創辦人;否則,他只是投資型股東。
這個角色差別,要在一開始就說清楚,寫進合作協議、工作項目與分潤模式,不然後面連「誰該開會、誰該上場、誰該領錢」都會吵。
案例故事二:Instagram兩位創辦人對角色分得超清楚,才走得久又漂亮退出
Instagram 是由 Kevin Systrom 和 Mike Krieger 共同創辦的。
Kevin 主導產品與策略,Mike 負責技術與營運,兩人從0到1一起打造出第一個版本,明確互補。
他們在創辦初期就協議清楚:
各自負責哪一塊
彼此是創辦人角色
未來如果有人退出該怎麼處理
即便後來被 Facebook 併購,他們也一起談條件、一起過渡到新體系,直到最後和平離開。
因為一開始就確立「我們是共同承擔的創辦人」,而不是投資者與營運者的關係,才能走得久。
逼問區:你真的找的是共同創辦人,還是只是股東?你自己分得清楚嗎?
你找的人,是不是願意從0開始投入實作?
對方期待的是出錢還是出力?還是兩者都沒有講?
你有沒有寫過一份角色分工表?
你有沒有對外把對方介紹成共同創辦人?他同意嗎?
對方是否有主動參與日常決策與會議?
如果公司遇到困難,對方會願意下場救火嗎?
股份分配有沒有依照角色比例來談?
如果公司要增資或轉型,對方會參與還是旁觀?
對方有心理認同這是「他也創的公司」嗎?
如果今天他離開,你還會叫他創辦人嗎?
應用建議:建立一個清楚分辨兩種角色的「夥伴認定清單」
先定義角色類型
合作前先問對方:「你期待這段關係是創辦人、股東、顧問,還是其他角色?」每個詞定義都要對齊。設計雙軌制度:角色責任 × 股權設計
舉例:共同創辦人每人10%股份,需擔任營運職責一年以上;股東則依照出資比例分紅,但不參與經營。簽署角色協議書(Co-founder Agreement)
載明雙方角色、工作內容、責任、退出機制與股份處理條款,越清楚越不傷感情。設計「試合夥期」
一開始設一個觀察期,讓彼此合作3個月再確認是否正式成為共同創辦人,避免認知落差。
創業初期最怕的,不是沒有資源,而是「彼此以為對方跟自己一樣」——這會埋下合作的大地雷。
找創辦人,不能只憑感覺;談股份,也不能只看錢。
搞清楚角色,說清楚責任,才是長久合作的基礎。
—— 12
有些路,我也走過;有些坑,我也踩過
希望這篇,能讓你多一點方向,少一點迷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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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不再一人摸索
《12的創業智慧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