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智慧筆記

股東能不能同時在外創業?要怎麼限制?

股東能不能同時在外創業?要怎麼限制?

一邊當股東一邊創別的業,風險在哪?界線在哪?該怎麼談清楚?

 


 

阿睿投資朋友的新創,拿了 15% 股份
後來他自己又跑去開一家類似產品的新公司

原本團隊氣炸:「你這樣不是吃裡扒外嗎?」
阿睿回嗆:「我只是股東又不是員工,開別的公司有什麼問題?」

這種事,在創業圈超常見
但如果事前沒有白紙黑字規範,事後再吵只能撕破臉

 


 

升維心法:股東可以自由,但不能自由傷害公司

身為股東,不代表你可以:

  1. 跑去開同類型的公司

  2. 招攬同樣的員工、客戶、合作夥伴

  3. 偷用公司資源搞自己的案子

問題關鍵不是你有沒有「創業自由」
而是你是不是在傷害公司、讓其他人無法信任你這個夥伴

要避免這種狀況,就得提早設立制度
包含競業禁止條款、資訊保密義務,以及「明確的股東行為規範」

 


 

案例故事一:早期設競業禁止條款,避免資源雙頭燒

小辰與朋友共同創業做一個會員制的職人平台
其中一位股東,同時還經營自己的接案網站

為了避免利益衝突,他們一開始就談好:

  1. 股東期間不得經營相同或類似業務

  2. 若想經營其他業務,需提前書面報備,並由董事會同意

  3. 若違反,保留股份回收與賠償機制

這些條文不是冷血,而是為了讓每個人都能安心把力氣投入同一件事

 


 

案例故事二:Google 早期規定創辦人與高管「申報外部項目」

Google 早期快速成長時,曾面對高管「私下創業」的情況
為了避免出現利益衝突或資源重疊,他們設計出一套制度:

  1. 高階員工與董事,若參與外部新創或投資,需申報審核

  2. 若屬於同產業或有潛在競業,必須完全切割資源與資訊

  3. 若未申報,視同違反公司誠信條款,可能被解雇或回收股權

這套制度讓 Google 可以容許創意,也保護了主體公司的利益

 


 

逼問區:你說「只是兼差創業」,但你真的沒衝突嗎?

  1. 你現在是不是同時參與兩個或以上的新創?

  2. 你的另一個項目,會不會跟本公司利益有衝突?

  3. 公司內部知道你在做什麼嗎?還是你偷偷來?

  4. 你拿了股份,卻沒時間貢獻,其他人會不會不爽?

  5. 你有沒有使用公司人脈、資料、資源去幫你的副業?

  6. 你願不願意把外部創業的內容,寫白紙黑字公開?

  7. 若你是其他創辦人,你會希望有這種股東嗎?

  8. 你是否因為「只是股東」就覺得不需要被約束?

  9. 公司章程或股東協議有寫競業限制嗎?

  10. 你願不願意簽署競業條款或忠誠協議?

 


 

應用建議:給創業自由,也要設信任邊界

  1. 在股東協議中加上「競業禁止條款」、「資源分離原則」

  2. 明定「若要參與其他創業,需事先報備、說明內容」

  3. 若違反,保留「股份回收、損害賠償」的具體條文

  4. 對於無實質投入但持有股份者,也應定期檢討貢獻與權益比例

  5. 所有合夥人要有共識:我們尊重彼此自由,但更重視彼此信任

 


 

股份代表信任,而信任要靠規則維護
否則,大家會覺得你根本不是一起創業
而是來撈好處的

 

—— 12
有些路,我也走過;有些坑,我也踩過
希望這篇,能讓你多一點方向,少一點迷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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